法官徒步前往位于高[文]山上的当事人家中。[章]
法官做被告思想工作[来]。
“辛苦你们跑一趟,[自]受累了!”近日,浙[知]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[嘛]池淮人民法庭法官爬[答]上千米海拔的高山,[案]巡回审判调解了一起[网]扶养权纠纷案件。案[文]件结束后,原告及其[章]家人连声道谢。
2012年3月,王[来]某和刘某登记结婚,[自]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家[知]具厂。2015年因[嘛]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[答]务,王某为此患上了[案]抑郁症,经治疗未见[网]好转,刘某将其送回[文]了娘家。王某的生活[章]起居及开支都由其娘[来]家人承担。多年来,[自]王某病情不稳定,而[知]日渐年迈的父母已无[嘛]力继续承担各项开支[答],王某便提起诉讼。[案]
考虑到原告王某娘家[网]在海拔1080米的[文]高山上,她的健康状[章]况又不好,承办该案[来]的池淮法庭副庭长胡[自]燕芳经与被告联系,[知]决定把审判庭搬到原[嘛]告娘家开展巡回审判[答]。车子到了山脚下,[案]胡燕芳和书记员沿着[网]盘山小道又步行近一[文]个小时,才到达目的[章]地。
在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胡燕芳休庭组织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自2022年4月起,被告刘某按月支付扶养费800元,刘某外出务工期间由原告王某母亲继续照顾原告起居。(周凌云 毛思佳 詹梦洲)